邻居改建影响采光要求拆除 法院:相邻关系应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
【案情回放】
林先生和周阿叔是同一楼层的邻居,林先生家住202室,周阿叔家住203室。林先生家厨房窗户与周阿叔家客厅窗户毗邻,为避免受林先生家厨房油烟的影响,周阿叔在客厅窗户外安装了一台小风扇,并为风扇加装了一块挡雨板。出于安全考虑,周阿叔家又先后加装了防盗窗、改建了防盗门,但这一系列操作却让林先生满腹牢骚。
林先生认为,周阿叔家的风扇不仅噪声不断,且严重影响了自家厨房排烟,挡雨板和防盗窗上的遮阳板也影响了自家采光;改建后的防盗门,几乎每次开门都会撞到自己家的大门上。
针对上述问题,两家曾多次尝试协商,均不欢而散。林先生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周阿叔拆除风扇、挡雨板和防盗窗,并将防盗门恢复原样。
【以案说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先生和周阿叔作为邻居,应在合理限度内对房屋专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行使使用权,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原始户型设计有缺陷,林先生家厨房油烟机的排烟口离周阿叔家客厅和阳台很近,日复一日地排烟确实会对周阿叔一家的生活及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周阿叔为避免油烟影响安装小风扇尚在合理限度内,但周阿叔应注意使用时间,避免过度使用。
同时,法院在实地勘察中发现,周阿叔家挡雨板的位置并不会影响林先生家的采光,但防盗窗上的遮阳板正对林先生家厨房的窗户,确实会削弱采光,遂判决周阿叔将遮阳板予以拆除。
此外,由于两家均改建了防盗门,故双方均应对彼此通行尽到一定容忍义务,且为避免碰撞产生噪音,周阿叔已自愿在门把手上加装隔音垫。因此,法院驳回林先生要求周阿叔复原防盗门的诉讼请求。
“里仁为美,睦乃四邻”,睦邻友好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生活中,因通风、采光、通行、排水等问题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仍时有发生,特别在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原始设计存在缺陷、基础设施不够齐全,业主为改善居住条件对房屋进行改建或整修,难免会影响到相邻房屋业主的通风、采光等权益,进而引发相邻矛盾。但邻里之间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特别是门挨门的邻居之间,更应互敬互助、和睦共处,以维护各自生活安宁、身体健康、心情良好为出发点,友善、妥善地处理相邻矛盾,共同协商一个互助共赢的解决方案,共同营造一段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案例编写:上海浦东法院 王英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