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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距离阳台安装晾晒架 法院:妨碍相邻权益 判决拆除

日期:2023-02-27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近距离阳台安装晾晒架 法院:妨碍相邻权益 判决拆除

在阳台外安装金属晾晒架,隔壁邻居认为距离过近,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拆除。晾晒架属于违章搭建吗?是否侵害了邻居的相邻权益?

【案情回放】

盛老伯和严阿婆是隔壁邻居,盛老伯的南阳台西墙与严阿婆的南阳台南墙构成内直角,两户窗户间距较近,盛老伯在阳台南侧和西侧外墙均安装了金属晾晒架。

经测量,西墙晾晒架宽约0.5米,长约1.3米,高约0.2米,与严阿婆家窗户仅相距0.65米。

严阿婆认为晾晒架属于违章搭建,晾晒架距离自家房屋过近造成安全隐患,且有坠落风险,遂诉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奉贤法院”)要求盛老伯拆除西墙的晾晒架。

另查明,小区交房时小区物业公司曾向盛老伯发送《装修重要通知》,明确禁止安装门式衣架、花架并要求其进行整改,但盛老伯拒绝拆除。

【以案说法】

上海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盛老伯家的西墙晾晒架是否侵害了严阿婆的相邻权益?

根据现场查看双方房屋的结构、间距等情况,严阿婆南阳台窗户与盛老伯南阳台西侧窗户距离本就较小,盛老伯在阳台西墙外搭设金属架位于严阿婆南阳台正前方,距离只有0.65米,视线上妨碍观瞻,距离上伸臂可及。该晾晒架虽对严阿婆的室内生活造成的影响有限,但使得两户间原本狭小的夹角空间更为局促,对严阿婆的视野舒适度及心理安全度造成一定侵犯。且根据该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盛老伯安装晾晒架的行为不应予以鼓励和提倡,否则将影响小区的管理秩序和人文环境,亦存在安全隐患。

据此,法院对严阿婆的诉请予以支持,判决盛老伯拆除阳台西墙的晾晒架。

一、墙外搭建不得妨碍相邻权益。

外墙安装晾晒架在高层住宅中普遍存在,且目前尚无法律法规将其明确纳入违章建筑范畴。但这并不意味着外墙安装晾晒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外墙晾晒架有可能妨碍相邻权益,存在高空坠物风险,不应予以鼓励和提倡。如果搭建行为妨碍相邻权益,相邻方可以依法请求排除妨碍。

二、业主应规范自身行为。

作为业主,要自觉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禁止在住宅外立面私拉乱装附属设施,避免高空坠物风险。要遵守社会公德,维护邻里和睦,在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范围内合法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以妨碍相邻关系为前提提升自身生活便利,一方面对自身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另一方面对他人也负有必要容忍义务,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

三、管理者应提高管理水平。

作为物业公司、业委会、居委会等小区管理者,要积极制定完善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守则。要主动宣传文明行为,对违反规约或社会公德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共同促进文明社区和文明社会的建设。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案例编写:上海奉贤法院 陈蓓 毛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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