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引风波,“房产争夺战”该如何落幕?
作者: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张飞飞,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亲兄弟之间理应没有“隔夜仇”,应该相亲相爱,相互扶持。但本是同根生的端某兄弟俩,却为了老母亲的一套房产,争的面红耳赤,到最后对簿公堂。近日,溧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也终于让这起发生在亲兄弟之间的房产争夺战落下了尘埃。
端某两兄弟的母亲在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有住房一套。2017年1月份,老人家在溧水区公证处的主持下立下遗嘱,将其名下自有的这套不动产100%的份额全部留给端某宝一人所有。直到2020年3月份,老人家便撒手人寰。在妥善处理了老人家的丧事后,端某宝就前往房产中心将上述房产变更至自己名下,并办理了产权登记。
端某青知道后,一方面对老母亲的偏心不理解,另一方面对端某宝恨得咬牙切齿。他觉得,自己对老母亲也是尽心尽责,生病期间端茶倒水无微不至,到头来却落得这样的“下场”。老母亲的遗嘱明显有失公平,房产理应有他的一份。于是,端某青不管不顾强行“搬进”了上述房屋,并将部分“家当”一并带了进去,堆放在屋内其中一间房间并锁住。
兄弟两为此吵得不可开交,端某宝无奈之下报了警。由于端某青情绪异常激动,无法进行调和,民警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溧水法院受理此案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考虑到双方是亲兄弟,首先让双方进行和解。但端某青一直不肯让步,诉讼阶段的调解依然无法进行。后法院经审理认为,端某宝通过其母亲的遗嘱继承了案涉房产,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端某宝依法享有对案涉房产的所有权,端某青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强行侵占使用屋内房间,其行为妨害了端某宝对其所有房屋的占有使用,端某青应从涉案房屋内搬出。最后,法院判决端某青应在十日内搬出涉案房屋。
本以为一纸判决终于可以让此事划上句号,但端某青一直拒不履行义务。
无奈,端某宝只得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虽然案情简单,但是该案矛盾大,积怨深,如处理不好往往容易让血浓于水的亲人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为了彻底化解纠纷,执行员胡法俊仔细梳理案情,向审理阶段的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当事人的情况。掌握基本情况后,执行员上门做工作,但端某青均避而不见,消极对抗。工作遇到瓶颈,也绝不弃馁,执行法官一次又一次上门,终于和端某青碰上了面。端某青见到执行员情绪失控,他气愤老母亲的不公平,气愤端某宝将他告上法庭,总觉得自己憋屈,并当着执行员的面拿出了昔日在医院给老母亲支付治疗费的凭据,以此证实自己的孝心。
本着彻底解决两兄弟纷争的初心,执行员对其进行劝导,赡养老人本是子女应尽的本分,并让他理解兄弟血浓于水、打断骨头连着筋的道理,不能只考虑自己,要给小辈们做一个好榜样。在执行员于情于法于理的劝导下,端某青终于于6月1日上午来到法院接受协调,并同意将涉案房屋内的物品搬出,此案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