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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 >> 物业管理案例

楼道结冰致业主摔倒受伤,物业被判承担五成赔偿责任

日期:2022-12-05 来源:律政网 作者:律政人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楼道结冰致业主摔倒受伤,物业被判承担五成赔偿责任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吴锴超 王俊博,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天气寒冷,居民小区内水管被冻住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水管被冻住后容易导致用水倒流结冰。家住启东某小区的虞某就因楼道结冰摔倒受伤,一怒之下将物业和屋内漏水的业主施某一起告上了法院。近日,启东法院对这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由物业公司承担虞某损失的50%,施某承担20%,虞某自担30%的责任。

施某是启东某小区一楼某户业主,但平时不居住在那里。由于冬季气温下降,楼道里的下水道最底端冰冻结冰堵塞,楼上住户用水从地漏倒流返水导致施某家中渗水。大量积水从施某家中门缝漏出,渗水流入电梯井引发电梯故障停运。发现问题的业主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前来维修,后物业公司联系施某开门,但因密码锁没电,无法开门查看。

当晚,气温低至零下七八度,楼道内渗水因未及时清理完毕导致凝结冰层。次日,该单元楼上业主虞某由于电梯停运,从楼梯步行下楼,经过一楼楼梯时,因地上结冰未铲除滑倒受伤。后虞某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及施某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者,在发生渗水导致电梯停运、楼梯结冰后,应当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恢复运行,且对楼道进行彻底清理以排除安全隐患。该物业公司在渗水当天虽进行了处理,但电梯未恢复运行。次日,在楼道作为唯一通道的情况下,在业主日常生活工作时间仍有大量结冰未铲除,物业公司未能采取铺设防滑垫等措施防止业主滑倒,其未能履行物业管理职责。此外,在极端天气情况下,物业公司应对小区下水管道加强排查,以减少堵塞情况发生。综合上述原因,物业公司存在过错,应承担50%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家中漏水的施某作为一楼业主,应对房屋尽管理义务。在渗水当日,其被告知房屋渗水后,应当及时开门检查渗水原因以便物业等及时进行处理。但其未能开门检查,扩大了渗水时间及面积。其未能对自身房屋进行管理,对原告受伤存在过错,应当承担20%赔偿责任。而原告虞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通过结冰楼道时,应当尽自身注意义务。现其未能审慎通过楼道,滑倒受伤,亦存在自身过错,故剩余30%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中,气温下降、水管冻结导致用水倒流渗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者,其第一时间未能清除渗水,也没有在明知渗水导致结冰的情况下在楼道内设置警示牌或者防滑垫,为滑倒摔伤事件埋下了安全隐患。同时,气温下降,小区水管被冻住的情形时有发生,物业管理人员在此种情形下,应加强对水管的维修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正常用水,积极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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