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怎么办?
一旦产生纠纷,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解、提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此外,双方还可以向纠纷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在北京的承租人还可以向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投诉。
租赁当事人违反房屋租赁管理相关法律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再起诉到法院吗?
如果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就是最终结果,当事人即使对仲裁裁决不服,也不能再向法院起诉,除非仲裁庭作出裁决时存在程序上的错误。譬如说,双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就受理了,或者仲裁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等。
3.出租人要去法院起诉承租人,有时效限制吗?
承租人迟延缴付房租或者拒绝缴付房租,要适用特殊诉讼时效,也就是1年。如果出租人在1年内没有向承租人催缴,也没有向法院起诉,那么l年后,法院也不能帮出租人要回租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