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中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吗
可以订立免责条款。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
格式条款就是合同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订好的条款,而且该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和对方协商。
拟定格式条款的出租人有义务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责任条款,例如,应当在合同中用不同颜色或者黑体字来打印免责条款,或者在订约的时候向承租人说明存在这个免责条款。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解释,出租人也有义务解释,否则该免责条款很有可能无效。
2.什么样的免责条款无效?
对于一般的合同,如果免除了承租人应承担的责任,或者免除了出租人因为自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承租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应承担的责任,那么这样的免责条款就无效了。
对于格式条款,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如果出租人免除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承租人的责任,排除了承租人的主要权利,那么这个免责条款就无效。
保证房屋不会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是出租人的基本义务,如果出租人却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责任,这个免责条款就是无效的。
3.免责条款,承租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避免损失?
对于无效的免责条款,并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所以,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说明该条款无效,要求出租人予以赔偿。如果出租人拒不赔偿,承租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合同中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确认该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