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人毁损,房主该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237条的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修理指物毁损时,通过一定的办法使其恢复到毁损之前的状态;重作指当物灭失、损毁到不能使用等情形时重新作相同性质、相同用途的物,使其达到与原物相同的价值;更换指物毁损并且有与此物相同的种类物存在时,予以更换。因此,房屋被毁损,房主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修缮,或者重新建造,以恢复原状。当然,也可以要求赔偿因修理或恢复原状的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