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70年产权到期的房子怎么办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提出: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民法典基本沿用了物权法的规定,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意味着两个信息:
一是土地使用权满70年之后,可以自动续期,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二是续期是否需要缴纳费用暂未明确,有减免的可能。
不管是物权法还是民法典,对续期收费问题还都没有明确说法。对于自动续期的期限如何规定,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