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与企业主签订的矿藏买卖协议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247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并不是政府机构,也无法代表国家。虽然矿藏在某村集体所有土地之下,但属于国家所有。村集体并不是所有权人,无权处分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因此村民委员会与企业主签订的矿藏买卖协议无效。
村民委员会与企业主签订的矿藏买卖协议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247条的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并不是政府机构,也无法代表国家。虽然矿藏在某村集体所有土地之下,但属于国家所有。村集体并不是所有权人,无权处分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因此村民委员会与企业主签订的矿藏买卖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