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 >> 谈谈房

因继承、分家等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日期:2019-01-25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97次 [字体: ] 背景色:        

因继承、分家等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2)依法继承的材料;

(3)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4)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