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需要将出租房屋进行备案吗、备案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出租房屋是需要备案的。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同时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