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物业管理

房产律师网律师说法之小区的停车位归谁所有

日期:2012-03-19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333次 [字体: ] 背景色:        

典型案例
周先生在同庆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在销售住宅时承诺,小区配建地下车库供业主停车,在业主的公摊面积中清楚描述了地下车库纳入了公摊范围。但周先生入住后却发现,只有购买车位才能取得停车权。周先生想知道,这些停车位到底是归谁所有。
律师说法
停车位根据购房合同,如有约定的按约定为准,如没有约定的按照谁投入、谁享受的标准。假设停车位没有计算在房屋的公摊面积内,那么车位的所有归开发商,否则归业主共同所有。本案中,开发商在销售住宅时已经承诺,小区配建地下车库供业主停车,而且在业主的公摊面积中清楚描述了地下车库纳入了公摊范围,因此,地下车库由全体业主共有。
相关法规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