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钱买的房子如何分割?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由于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历来对于这条的理解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后2004年上海市高院对于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配偶的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以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