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前兄弟间买卖了一套房屋,但并未留有字据。如今因为可能面临的拆迁,巨大的经济利益让这对亲兄弟对簿公堂。近日,通州法院审结此案,依法驳回了弟弟索房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刘家兄弟中的弟弟原来在北京市通州区有一处宅院,1992年起因故由哥哥一直使用至今,弟弟认为这个院落归自己所有,当时仅仅是借给哥哥居住,现在要求其归还院落,一纸文书将哥哥诉至通州法院。刘家老大在庭审中表示该院落是1992年的时候从弟弟手中购买的,当时因为双方是亲兄弟所以没有签订协议。
法院经审理发现,自1992年开始双方争议的院落就由刘家老大居住使用,2007年以后该房子也由其出租,并收取租金。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法院先后听取了双方的兄弟刘家老三、老四的供述,刘家老三明确表示确实发生了房屋买卖,因为兄弟关系所以没有写协议。随后,法院还听取了承租人的意见,承租人表示房子是刘家老大出租给他的,至今七八年时间了,都是刘家老大收租金,从来没见过刘家老二。同时,法院还发现在这22年期间刘家老二从来没有向老大主张过房屋的所有权,也没有说过要收租金,并且期间一直没有回去过,刘家老大也对房子进行了装修,而且院落所在村落可能面临拆迁。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但是从证人证言和常理可以判定双方在22年前实际上已经对房屋进行了买卖,最后判决驳回了刘家老二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