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未交房,提前领钥匙进行了装修,物业公司让缴纳物业费,是否合理?
问: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未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但开发商同意我先领钥匙进行装修,可是物业公司要求我从领钥匙起开始缴纳物业费,请问物业公司的收费是否合理呢?
答: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精神,以及各地相关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自房屋交付使用、购房者(业主)领取钥匙次月起计收。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业主购买了房屋虽未交房,但领取钥匙进行了装修,该房屋实际交付使用了,应当交纳相应的物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