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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确权

交付房产证能否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依据;签订合同却未办理登记,房屋属于买方吗

日期:2012-03-12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 阅读:932次 [字体: ] 背景色:        

1.交付房产证能否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案情简介】
某公司为了解决员工的住宿问题,向某房地产公司订购了一栋房屋。房地产公司仅仅交付了房产证,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该公司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吗?
【法律解析】
本案例涉及到房屋等不动产的交易行为,只有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后,房屋的所有权才会由卖方转移给买方。本案中,仅有双方交付房产证的行为而并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没有发生转移,该公司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签订合同却未办理登记,房屋属于买方吗
【案情简介】
甲乙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把房屋钥匙交给乙,乙把全部的购房款给了甲,但双方没有办理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乙是否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164
【法律解析】
乙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如果没有进行登记,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但不登记,买方就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并非买方交了钱、卖方交了房,房屋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买方。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即便双方钱货两清,房屋在法律上还是属于卖方所有。所以,买房者要记住,购买房屋只有依法进行登记,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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