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应提供自己拥有房屋产权的证据材料。
(2)提供房屋租赁契约或者借住、典当房屋的证据材料。
(3)提供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存在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情况。例如,出租人擅自撕毁租赁契约或者不主动维修房屋给承租人造成财产损失等。又如,承租人无故拖欠房租、私自拆改、转租、出借房屋等,都应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4)出租人家庭人口及居住情况的证据材料。
(5)承租人家庭人口及居住情况的证明材料。承租人有无自建房屋或者所在单位能否解决住房问题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