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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双方通过离婚判决或调解离婚,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又自行改变分割协议的怎么办

日期:2012-05-08 来源: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261次 [字体: ] 背景色:        

双方通过离婚判决或调解离婚,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又自行改变分割协议的怎么办

如果双方都提交了该判决或调解书,且判决书与调解书中写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按《物权法》的规定,此时物权已经变动,如果双方又自行签订协议(事实在处分自己的财产)改变该分割的,应该先依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完成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处分原则的体现)。按《物权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院文书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当事人需要处分该享有的物权时,应该先行完成登记,然后再依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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