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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我国房地产立法历史回顾及立法现状分析

日期:2012-04-28 来源: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415次 [字体: ] 背景色:        

(一)我国房地产立法的历史回顾和现行体系

1、停滞时期(1949-1979年)

2、恢复时期(1979-1988年)

1983年,建设部《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赋予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的权利。同年,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1990年,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后修改为《城市规划法》。

1986年:《土地管理法》

3、现行制度创立时期(1988-2002)

1990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制度。

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设部实施的规章:《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1995),《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7),《城市房屋中介服务管理规定》(1996)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1);《建设用地计划管理办法》(1996);《土地登记规则》(1995);《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1995);《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1990);《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等。

制度整合时期

4.大致从2001年开始。

(二)房地产现行立法问题、成因和出路

1、存在的问题

(1)立法性质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

(2)行政管理权力对民事权利过多干预

(3)多层次、多部门立法

2、成因

(1)政府推动下的房地产业和市场

A、政府既作为所有者向社会出让土地使用权,同时也作为制定出让规则,维护地产市场秩序、监督和惩治主体。

B、房地产开发中需要办理各种各样的审批手续。

C、政府的管制行为渗透至房地产交易的各个环节。

(2)立法指导思想上的问题

A、管理权与所有权不分

B、整合思路

(三)房地产法体系

1、宪法

2、物权法:确立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上述物权的取得、变更权利。

3、房地产法律法规

(1)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

(2)房地产开发管理法

(3)其他

(4)相关法律法规

A、土地管理法

B、城市规划法

C、建筑法

D、住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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