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存量房买卖合同书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2007年修订版)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2007年修订版)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中介协会推荐文本) 房屋购买委托协议(中介协会推荐文本)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2008年9月修订)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住房)》(2008年9月修订) 《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 《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经济适用住房)》《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限价商品住房)》等。
房屋购买委托协议(中介协会推荐文本)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仅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购买房屋的惟一受托人。非独家委托服务:委托人除可委托受托人为其本次委托购买该房屋的受托外,还可委托其他经纪机构或个人代为购买其他房屋。受托人应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行政措施等,不得违反上述规定违法从事经纪活动;受托人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向委托人提供不符合出售条件的房源。
房屋出售委托协议(中介协会推荐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委托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委托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不能如期办理入住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2007年修订版 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并自行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和当事人身份证件到房屋管理部门设置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窗口进行网上签约,持网上签约的合同文本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 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含代办转移登记手续)存量房买卖,或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约定通过"专用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由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服务。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有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