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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之房屋租金及房屋租赁抵押金

日期:2012-04-18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 阅读:466次 [字体: ] 背景色:        

1.如何确定租金?

房屋租金是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的。

2.承租人不按期缴纳房租时应如何处理?

为了防止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在一定期限内补齐其所欠租金,超过一定期限后则收取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若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还应赔偿有关损失。

承租人不应以出租人未及时履行修缮义务等为由,拖欠、拒付租金。如果房屋出现问题,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及时协商解决。

3.租房期间物价上涨,出租人可以要求增加租金吗?

对于租赁期限较长或未定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如果当时确定的租金金额和现在的租金相差太远,以至于对于出租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那么出租人就可以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要求承租人适当地增加租金。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租赁期限较短,出租人就不能要求增加租金了。

4.出租人能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押金吗?

通常大家所说的房屋租赁押金就是所谓的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冲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公有住房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


5.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该怎么讨租呢?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延迟缴付或拒绝缴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缴纳违约金。如果承租人未缴付房租累计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如果承租人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了。

6.为了防止承租人拖欠房租,出租人可以采取什么应急措施?

虽然出租人不能留置承租人的财产,但也不是说出租人就得眼睁睁看着承租人溜走,出租人可以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查封、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也就是诉讼财产保全。如果情况紧急,出租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然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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