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取得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吗
根据《民法典》第242条的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一定社会形态下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土地私有制,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建立了两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并在法律上确认下来,形成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城市的土地法律明确为国家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城市土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