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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被拆迁房屋的临街门面前的分摊面积是否应补偿

日期:2012-03-14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355次 [字体: ] 背景色:        

★被拆迁房屋的临街门面前的分摊面积是否应补偿
【案情简介】
2006年,杨某有一间临街门面房,房屋所有权证上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为40.5平方米,分摊面积为3.5平方米,共计44平方米。拆迁人只同意按照建筑面积进行补偿。临街门面前的分摊面积是否应补偿?
【法律解析】
应补偿。被拆迁房屋面积的确定应当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房地产公司应当按照平方米的多少对杨某安置补偿。
★租房期间遇到拆迁是否可撤销合同
【案情简介】
2008年3月,尤某租了一家门面房准备开个理发店,租期2年。但是尤某花了2万元装修后,刚开张不到1周,就有人在尤某店铺外墙上写了个“拆”字。于是尤某找到房东要求终止租房合同并赔偿尤某的装修费,房东却说他也不知道房子要被拆,可是听其他人说早就下过通知。尤某是否有权撤销该合同?
【法律解析】
尤某有权】敲销合同。尤某可以到拆迁办取证,如果有证据证明房东早已经接到过拆迁通知,在明知房屋将要拆迁时,为了达到订立合同目的,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与尤某签订租赁合同,则属于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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