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租金不还且不履行法院作出腾退房屋的裁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决被告9个月的缓刑。由于被执行人的推诿拖延、隐匿财产,导致有一部分生效的判决往往沦为一张“空头支票”,胜诉方只能拿着生效文书“望梅止渴”。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顽疾,该院今年以来移送10起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
拒不迁出房屋履行判决
去年5月,申请人周某照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香洲法院申请执行。陈某荣在收到法院要求交付房屋租金和腾退房屋的执行通知后,以各种理由拒绝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拒不迁出其租赁的被害人房屋。去年9月香洲法院张贴搬迁公告,但陈某荣仍然以种种理由拒绝搬迁,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今年7月17日,香洲法院刑庭公开审理被告人陈某荣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的案件。
法院认定,陈某荣拒不按照生效判决迁出房屋,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律,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陈某荣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陈某荣在一审宣告判决前,已经履行全部执行义务,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根据陈某荣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香洲法院一审判处陈某荣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
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0条
今年上半年,香洲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线索10条,全部获得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拘留、逮捕5人,进入司法程序并宣判1人,还有1名被执行人在侦查阶段自动履行完毕生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