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问:我在新余一家商场里面租赁了一个店面做服装生意。现在因为租金、装修等问题与商场起了纠纷,我打算去法院起诉。我发现当时与商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条款约定了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上合同签订地写的是省外的一个地方,商场公司总部所在地。我不愿去外地打官司,想在本地法院起诉,请问可以吗?
答:你和商场之间的纠纷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你所租赁的店面位于新余,你向新余本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