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在北京工作5年了,至今没有自己的房子。现手里有40万元的存款,每月收入合计1万元。他看中了京郊一套90平方米的房产,但他的存款离房子的全部价款还很远。要买下这套房,他可以不可以审请商业货款?
关于个人购买住房的条件,各地有详细的规定。根据“新国八条”北京实施细则,对非京户籍居民购买首套住房,必须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如果郑某具有上述资格,可以办理房地产抵押消费贷款。
房地产抵押消费贷款,就是借款人将自己或他人拥有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该贷款可用于各种消费用途,如买房、装修、买车、出国、旅游、留学等,也可用于各种资金周转和经营性用途。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郑某如符合以上条件,并且符合北京市的具体规定,就可以办理住房贷款,买下所看中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律师说法:房地产抵押消费贷款,多数银行都可以办理,但是如果追求办理速度或是更高贷款额度,那么可以寻求“房地产担保公司”协助办理。值得提醒的是,由于现在的内资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所推出的贷款产品存在差异,在利息的节省、贷款额度、审批程序与速度方面,各家银行差异很大,消费者最好在专业人士的建议下谨慎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