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与村委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审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后二审法院认定为有效合同。被告将该土地转租给原告,现原告诉请要求确认与被告的土地转租合同为有效合同。与此同时被告因土地承包合同诈骗(同一标的)被公安机关拘留,但检察院未能批捕,现被告已被取保候审。
请问:法院是否可依二审法院判决为依据,判令原、被告间的转租合同为有效合同,还是终止案件,等待公安处理结果?
解答:这是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的案件,被告与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也就是二审法院认定的结果。被告将该土地转租给原告,该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根据当时的法律、政策规定加以审查,如果没有明确禁止转租土地的规定,原告与被告土地转租合同也应当认定为有效。至于被告因土地承包合同诈骗与土地转租合同是什么关系,能否分开审理,应当由二审法院做进一步的审查,如果确认合同诈骗与转租合同属于同一法律关系,那么,首先应当审理被告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对于转租合同效力的案件,应当暂时中止审理,等待诈骗案件的处理结果。但是,如果诈骗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与本案土地转租合同有区别,诈骗犯罪的结果与土地转租合同无关,则两案可以分开审理,要求确认合同有效的诉讼,就不必中止案件审理,也不必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