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应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私房转移登记,办事程序为:
1、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办事程序流程:
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
3、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各50%
住宅: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购房人交纳
住宅:80元/套;
非住宅:a.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b.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c.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d.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e.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f.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由购房人交纳),也有规定按成交价X0.1%(双方各付50%)。
(5)、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房改房1%(买方交),个人用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购买二手住房均免征契税。
住宅:个人购买按房产交易额的1.5%交纳,单位购买按交易额的3%交纳;
非住宅: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6)、测绘费:住宅面积1.36/平方,门面2.07元/平方,多功能房(带门面住宅)2.72元/平方。(买方交)
(7)、土地局费用:(买方交)
年代基金费用:年代基金数X产权面积X1%(买方交);土地证公本费:100元。
(8)地税局费用:(卖方出)
n级地段X n元X 产权面积 =个人所得税
一级地段为50元;二级地段为40元;三级地段为30元;四级地段为20元;五级地段为10元。
4、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税费的发票;
(2)、个人购房需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单位购房需持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