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搬到新住宅小区的一年时间里,一直受到楼内各家各户装修的干扰。有一天赵女士下班回家一开门,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臭污水已流得满屋都是,地漏还是不停地往外冒水,房间已不能进人了。赵女士立即给物业管理公司打电话,并提出索赔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派人前来查看了现场.并到楼上找到正在装修的工人问明了情况,原来是装修工人为了图省事,把装修垃圾倒入下水道.导致住在一层的赵女士家下水管堵塞,楼上各单元排出的污水不能及时排走,逐渐由赵女士房间地漏处冒出。造成了损失。虽然这个事件明显是由装修工人违规操作造成的,但赵女士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也应该承担责任,遂向物业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本例中物业管理公司要不要承担赔偿赵女士损失的责任问题,关键是看物业公司有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物业公司如果尽到了管理责任,就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否则,物业公司就有责任赔偿赵女士的损失。据了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约》明确规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管理及房屋和公共配套设离的维修、养护。该物业公司的内部维修管理规定,污水管道每月至少清理一次,就在事发前几天,物业公司才刚刚按工作计划完成该楼污水管道的例行清理。所以,物业公司完全尽到了设备日常维护的职责。另外,该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对住户装修也有明确规定:业主装修必须先向物业部门申报,领取装修许可证,并应严格遵守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在楼上业主装修中,物业公司按照规定与装修业主及施工队伍签订了装修协议书,并要求其交纳了装修押金,还经常派管理人员到装修现场巡视监察。因此,装修工人是在逃避物业公司监管的情况下,偷偷将装修废弃物倾倒入污水管道中的,这已超出了物业公司的管理范围及力量所及,所以,物业公司履行了《物业管理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与职能,因此物业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那么,赵女士家中遭受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19条明确规定:"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被委托人的责任,由委托人找被委托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因此,赵女士遭受的损失,应当由楼上装修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修复;如能明确是受委托的装修公司的过失造成损失的。装修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进行修复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