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2018年我国楼市调控政策会维持中性趋紧
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以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逐渐显现,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恢复稳定,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取得明显成效。进入2018年,我国楼市调控政策将会何去何从?有没有松动的可能性?这些问题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有业内专家表示,2018年我国楼市调控政策会维持中性趋紧。
分类调控见成效
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之后,我国多个城市出台各种楼市调控政策,从限购、限贷、限价到限商、限售,将投机者和炒房者都挤了出去。于是,我国多个城市房地产市场逐渐恢复稳定。
据链家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全国共有54 个城市出台调控,共有129 条限购政策,169 条限贷政策,15 个城市实行“认房又认贷”,48 个城市限售。
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表示,“在如此大范围、大力度的调控下,各地房地产市场出现明显分化,一二线城市进入调整期,三四线城市趋于平稳,但也有一些城市逆势反弹。”
楼市调控政策难松动
2018年我国楼市调控政策会松动吗?对此,去年12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为2018年房地产发展指明方向。会议指出,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
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说,“2018年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会维持中性趋紧的态势。一二线城市的行政性限制政策仍将持续,限售政策可能会推广至三四线城市。”
中国指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瑜认为,未来房地产政策短期将坚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主体政策收紧趋势不变,形成“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住房发展格局。中长期逐步构建并完善长效机制,2018年长效机制落实将进一步加快。同时,短期调控与长效机制的衔接将更为紧密,在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的同时,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货币政策不再宽松
2017年,我国多个城市信贷政策收紧,对当地房地产市场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赚赚金融”品牌运营中心总监吴昊分析说,“以北京为例,2017年银行首套与二套房的利率纷纷取消了折扣优惠。从去年5月开始,二套房利率调整为上浮20%,从去年9月开始,首套房利率陆续调整为基准或上浮5%。首套与二套利率双重上浮。”
“去年第四季度,随着银行放款节奏的缓慢,大部分购房人的买房需求未被充分释放,仅有部分急用周转住房的二次置业人群试探性出手购房。随着2018年银行内部流动性的增加,银行在房贷利率水平上或有望出现松动,尤其是为满足刚需的首套房,在贷款利率方面或将恢复至基准。”吴昊说,2018年上半年银行内部流动性增加的情况下,放款的速度也将比去年有所提升,个贷市场整体将趋于平稳态势。
中国指数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瑜表示,“展望2018年,我国经济增长向好趋势不变,就业情况保持良好,同时金融严监管、去杠杆政策延续,物价存一定上涨压力,外围货币环境变化对人民币汇率的影响仍未消除,内外因素共同决定短期内货币政策不存在放松的基础,而适度的中性调控更符合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
2018年政策关键词
天津:
引进人才将实行“租房落户”
2018年1月9日,天津市公安机关推出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双十条”措施,其中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等有关条件的人,将可以“租房落户”。即日起,对于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5周岁以下),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产权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落集体户口。同时,天津公安机关表示将拓宽突出贡献引进人才政策受众面,从外地在津投资企业扩展到全部在津注册企业。对在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由毕业2年以内调整为30周岁(含)以下。
南京:
三类人才买首套不受户籍限制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4日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本市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限制,通过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筹集部分房源定向供应的市场化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另外,《意见》还在“高校毕业生安居政策”“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安居政策”上,给予相应的住房支持政策,涉及人才公寓配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等。
青岛:
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日前,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见》。《意见》指出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青岛将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问题。完善大中专院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市、区(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管理制度,方便各类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落户。进一步简化落户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畅通迁移通道,实现具备基本落户条件的外来人口“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