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按揭房产产权的归属
在婚姻关系中,很多人对一项财产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弄不明白,特别遇到按揭房产就更加复杂。关于夫妻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按揭房,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屋,夫妻双方离婚时如何处理的问题现行法律规定比较笼统和模糊。
本文所指的“婚前按揭房产”是单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以银行按揭方式购买(排除婚前双方合意共同购买行为),婚后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
一、在按揭贷款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确定依据是什么?房产取得的时间(婚前、婚后)能否决定房屋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所有权即房屋产权,是指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的规定应为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
按揭贷款购置的商品房,不能一概以房产证取得是否是婚前或婚后来认定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否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双方对房屋的出资情况,以及双方婚前对此约定。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在没有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只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并完全独立出资的才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否则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对于在婚前已由一方部分出资,在婚后又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对房产的认定,既不能认定为个人财产,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既有婚前个人财产又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的按份共有财产。
二、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那共同还贷部分又怎样处理?
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应按婚前婚后投入的比例份额先将房屋中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部分与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然后在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
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共同还贷部分应当充分考虑緍姻关系有效期内夫妻双方当时还贷的真实意思和我国的婚姻习俗。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行为不能简单理解成对一方婚前债务的还债行为,而应理解婚后家庭的共同投资置业行为。否则,不符合甚至违背夫妻双方还贷的真实意思和中国的婚姻习俗。
三、如果婚前一方已拥有一房产(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婚后又将该房卖出,所得款项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又将该笔房款投资一新房产,该新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已拥有一项房产并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婚后又将该属于个人房屋卖出,此行为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处分产权的行为,所得款项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范围。
如果一方又将该笔房款投资购买一新房产,在夫妻双方没有 约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新购买的房产仍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