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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指南专栏简介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房产纠纷律师网委托律师栏目:如何选定合适的房地产代理律师,委托聘请北京房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的手续如何办理,如何进行预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咨询,如何向房产纠纷律师授权,离婚房产律师的代理费用包括哪些,以及如何与房产确权代理律师解除委托代理关系,什么是房产律师的风险代理,北京二手房律师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北京房产交易纠纷律师诉讼仲裁代理等等问题。

  • 授 权 委 托 书
    日期:2015-05-29 点击:585次

    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仲裁)请求,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
    日期:2015-05-29 点击:637次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代理人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法律事务的,代理人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撤销委托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 房产纠纷当事人如何聘请一位好房产律师
    日期:2012-03-08 点击:458次

    房产纠纷当事人如何聘请一位好房产律师 选择认真了解案情的房产律师在你第一次和接待你的房产律师面对面谈及你的委托事宜时,你在完整回答房产律师提问的同时,还要好好地观察房产律师是怎样了解事件情况、案件背景、证据资料的,这是房产律师第一次接触你的案件,他必须全面完整地把握案件资料。一位好房产律师必须详细地了解案件,以便为日后开展房产律师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 二手房律师应提示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日期:2012-03-08 点击:412次

    二手房律师应提示二手房买卖应当订立书面形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律师应提示买受人了解所购房屋是否出现过非正常影响买受人的极端事件,如火灾、严重的刑事案件等。律师应提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装修、附属物及家具、电器等是否包括在房价款中。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在合同中约定详细的合同解除条款。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办理过户的时间及违约责任,并告知在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受理后、房产证取得之前出卖的房屋仍有被查封的可能,如在此期间被查封,出卖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二手房律师对二手房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审查
    日期:2012-03-08 点击:489次

    二手房律师对二手房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审查 律师应提示: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住房,确需出售的,可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单价不得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满5年的,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以签订合同时间为限;有些即使住满5年,也不能上市出售。有些经济适用房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但需由出售人到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屋管理局按成交额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

  • 房产律师对于二手房他项权利设置审查及优先购买权审查
    日期:2012-03-08 点击:510次

    房产律师对于二手房他项权利设置审查及优先购买权审查 律师应当提示买受人,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律师应当提示:买房人有承担所购房屋被追及偿还债务的风险。律师应当提示出卖人,在出卖二手房前,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将要出售的情况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果没有履行通知义务,买卖合同无效。

  • 房产律师对于二手房权权利限制的审查
    日期:2012-03-08 点击:521次

    房产律师对于二手房权权利限制的审查 律师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或者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的情况,必要时律师应向登记机关和有关部门查询。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有权对房地产采取查封或限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包括税务机关、海关、建设行政管理机关等。

  • 房产委托律师对于二手房权属审查及共有财产审查
    日期:2012-03-08 点击:422次

    房产委托律师对于二手房权属审查及共有财产审查 律师应当提醒买受人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对于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应提示其法律上的风险及可能的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尽管没有房产证,但是在评估风险后,可以通过信托设计进行交易或在有担保的前提下交易,对此应当有当事人的另行委托。

  • 房产委托律师对房产买卖合同主体状况的审查
    日期:2012-03-08 点击:471次

    房产委托律师对房产买卖合同主体状况的审查 二手房的买受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出卖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在房屋产权登记簿上房屋所有权人。2基于各种财产目的和利益,买受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也可以他人的名义购买,还可以设定房屋信托持有和管理房屋。律师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购买目的,提供优选方案供委托人参考,但是不能代替委托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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