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超律师代理陈先生起诉米先生、张女士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拒绝履行合同,构成违约,法院作出判决书判决被告双倍返还定金十万元,被告支付原告居间服务费三万五千余元、贷款服务费、评估费八千四百余元。陈先生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