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怎么办
【案情简介】
林某1988年在县域从亲戚手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价是l万元,现在已飙升至30万元。买房时房产证并未改名,现在林某想改成他自己的名字。请问,他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林某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他可以要求对方按合同要求,协助他办理过户登记。
2.一房两卖如何确定所有权,按照合同还是房产证
【案情简介】
胡先生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买物权篇合同,合同规定,胡先生首付40%的购房款,余款三个月内付清。合同签订后胡先生及时交纳了首付款。谁知,段先生也看中了这套房子,而他并不知房地产公司与胡先生的购房情况,便以更高的价钱与房地产公司办理了购房合同,并很快办好了房产证。那么,这两份合同中,哪份有效?
【法律解析】
胡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买卖、变更、转让等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胡先生的购房合同有效。但是《物权法》同时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只有经过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段先生办理了房产证,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胡先生只能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而不能根据买卖合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