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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

房产律师解析二手房买卖中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

日期:2016-01-2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304次 [字体: ] 背景色:        

房产律师解析二手房买卖中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

二手房买受人逾期付款,合同中已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既未约定计算标准,又未约定相应损失赔偿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率计算损失。违约造成的损失超过上述计算标准计算的数额,当事人对超出部分的损失可要求违约方承担。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03】在约定先交房后付款情况下,交房义务的未完全履行有可能成为买方拖欠付款的抗辩理由,故房屋买卖合同应尽可能约定将买方的主要付款义务履行作为卖方交房的基础。

【104】在一方逾期付款,另一方接受的,则可能认为是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的放弃。在不接受时,若被法院认定买方逾期有合理理由,相反,卖方拒绝接收构成违约。故,以对方违约并提出解除合同,要慎重,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105】争议条款:①“到期未付余款,本合同失效。每拖欠一天罚款500元,以此类推。”该条款关于逾期付款的法律后果系“合同失效”还是“继续履行,并按每日500元支付罚款”的约定相互矛盾。该约定可能会被法院认定无效。②“买方逾期15日未付清应付房款的,作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所交定金,卖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卖方在七日内退回买方;另赔偿卖方2万元违约金”。该条款约定的实际是逾期付款导致合同解除时的违约责任,如逾期付款,合同又未被认定解除,违约责任实际上并不能依此款主张,出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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