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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

什么时候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

日期:2013-04-23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536次 [字体: ] 背景色:        

证据保全的措施可以在起诉时采取,或者在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但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此时,法院既呵以依申请人的申请作出证据保全的裁定,也可依据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措施也可在起诉前采取。这时,申请人既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法院无权在当事人起诉前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而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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