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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9年度廉租住房中央补助项目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7-09-26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185次 [字体: ] 背景色:        

关于报送2009年度廉租住房中央补助项目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7

四 川 省 建 设 厅

川建房发[2009]21号

关于报送2009年度廉租住房中央补助项目

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规划建设局、房管局,扩权试点县(市)规建局、房管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报送2009年廉租住房中央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内容

1、2009年建设且未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

2、购买、改建、租赁等方式筹集廉租住房的项目或套数。

具体填报内容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二、填报要求

1、各地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本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认真核对项目信息,审查项目,联合确认数据后,填写附表1、附表2、附表3。

2、报表采用书面和电子文挡两种方式报送。传真发送到028-85568180、028-85579237,电子文挡发送到 SCFDC@163.NET(必须报送电子文挡),本通知所附报表电子文挡请到四川房地产网下载。

3、书面报表由建设、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商本级发改、财政部门盖章确认后上报,报表需注明报送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4、扩权县(市)情况直接报省厅,同时抄报市(州),各市(州)不再上报扩权县(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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