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由谁批准?
因临时用地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权属,主要是经济补偿和使用后土地的恢复等问题,新《土地管理法》规定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不必报人民政府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用地是指临时使用空闲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如果使用的土地上有建筑物、构筑物,则应当采用租赁等办法,与地上建构筑物一起使用。
另外,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的土地,属于先行临时使用土地,并未规定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灾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