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已修订)
【发布日期】2009-4-25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60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的规定,结合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的实际,我局制订《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并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