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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7-08-28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101次 [字体: ] 背景色: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5-3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国土局

一、目的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深入贯彻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土地供应统筹管理,推进实施天府新区建设和交通先行、产业倍增、立城优城、三圈一体、全域开放“五大兴市战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6号)等相关要求,制定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我市中心城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合理调整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3.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4.“产业倍增”原则。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切实保证资源向优质重点产业倾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

5.“立城优城”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城改造(以下简称“北改”)工程,改变城北片区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推动城北片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6.供需平衡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7.有保有压原则。对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项目要全力保证,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2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15公顷以内。其中,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2012年度中心城区供应经营性用地指导性供地计划40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2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8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30公顷,住宅用地278公顷(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57.9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12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面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区内;保障性住房用地(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按照各方位综合考虑原则,在西面、北面和东南面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选择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为便利、整体配套相对成熟的地块保障供应;商服和商品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北改”片区、锦江区沙河堡片区、武侯区晋阳片区和成都高新区南部新区范围内。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12〕19号)精神,安排2012年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计划共计57.97公顷,做到土地供应“应保尽保”。同时根据房管部门提供的公租房市场需求情况和年度实施计划,继续在招拍挂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中按项目住房建筑面积3%-5%左右的比例配建公租房。

2012年度中心城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78公顷,高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234.43公顷),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2012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要求。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57.97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约140公顷,二者共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1%,加上2011年已供存量保障性住房用地将在2012年内实施项目建设,以及2012年将继续在部分新增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按比例配建公租房等因素,2012年度我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符合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高于2011年71%的实际供应水平。

四、政策导向

坚持计划控制,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严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安排落实本年度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一)适度加大住宅、商服用地供应量,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形成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体系。

进一步加快土地储备开发项目供应速度,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低于1.0的住宅用地供应。

进一步加大商服用地供应量,优化和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促进以住宅开发为重点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向住宅、商服均衡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社会投资向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

(二)大力保障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大各类交通运输用地供应,重点保障落实公交场站项目、地铁项目和重大铁路项目用地,构建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传输系统。

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环卫设施、环境建设、公共物流设施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水平。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优先保证优质重点产业用地供应。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土地要素、城市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向优质产业、高端产业、可持续发展产业倾斜,促进优质重点产业发展。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中心城区功能优化、疏解和提升,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城北片区、城东片区和天府新城发展。

积极推进城北片区建设改造,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改”工程,优先保障交通、市政、产业、环境等用地需求。

加快城东片区发展步伐,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交通枢纽路网。

优化城南片区结构布局,进一步加快天府新城、金融城的建设,保障中央商务、金融机构总部办公、文化行政等高端服务业项目用地,促进完善区域综合交通系统。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经信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和审批。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及时互通办理结果,主动衔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三)强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严格监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报备工作,确保供地和建设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系统,强化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全程监管,构建防治土地闲置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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