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空调外机支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3 【作者】 【来源】
渝国土房管〔2015〕1024号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国土房管分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房屋空调外机因支架老化、生锈、断裂、松动等造成的外机坠落安全事故,现就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空调外机支架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摸底空调外机支架安全隐患,督促空调外机安全责任人(含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实际使用人等,以下简称“安全责任人”)对存有安全隐患的空调外机支架及时整改,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和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构建空调外机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的常态化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空调外机支架由于其位置的相对隐蔽,安全隐患容易被忽视。各区县局要主动利用手机短信、网络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开展空调外机安全检查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和安全责任人对空调外机安全隐患的认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物业小区宣传栏、小区APP等宣传平台,及时提醒安全责任人对空调外机支架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明确告知空调外机支架安全责任,广泛发动安全责任人自觉开展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
(二)开展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1、制定检查方案,摸底排查隐患。各区县局要制定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方案,督促物业企业指导安全责任人有序开展安全检查工作。自2015年12月10日起至2016年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集中安全检查。从2016年起,各区县每年开展一次例行安全检查,时间由各区县局确定。
2、强化检查重点,明确检查内容。空调外机支架安全隐患检查重点为人员密集、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物业管理区域,特别是沿街、沿路的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有无堆放闲杂物;是否超设计荷载使用;金属支架的防腐涂层情况;支架的水平、垂直度,稳定性状况;锚固螺栓及安全螺栓的完好状况;维护设施的开启是否灵活;构件节点焊缝是否完好;空调室外机与支架结合处的防震垫完好情况;室外机的有组织排水是否通畅。对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空调外机支架要做好安全检查台帐(参考文本见附件1)。
(三)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提醒、告知其安全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使用维护说明书》及《质量保修书》等约定,及时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责任。空调外机支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后,安全责任人应及时更换;未更换的,安全责任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其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判断处理。
2、隐患整改责任涉及空调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企业的但拒不履行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指导安全责任人向商务、质监等主管部门反映;整改工作涉及调整机位位置等影响房屋外观的,应当征求所在地规划、市政等主管部门意见;整改工作涉及穿墙打洞等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当征求建设主管部门意见;整改工作涉及相邻业主权益的,应当征求相邻业主的意见。
3、安全责任人未及时整改隐患前,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设置警示标示(如设置隔离带或警戒线)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最大限度减少行人通过,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为防止空调支架隐患引发空调外机脱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在不影响消防和市容环境管理的情况下,可采用设置绿化带、防护带等措施实行物理隔离,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台帐
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开展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每年3月底前向区县局报送一次安全检查台帐(详见附件2)。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区县局要加强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排查工作落地落实,整治整改措施得当,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市局组织抽查,对检查不细、整改不实的区县通报批评。
(三)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区县局要及时分析总结安全排查情况,研究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给予一定奖励支持,以充分调动物业服务企业和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空调外机支架安全隐患的积极性。
物业管理协会要主动会同家电维修协会研究关于空调外机支架维护保养和安全维护的指导性意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空调外机位支架维护保养、安全检查的特约服务,通过明码标价和合同约定方式,帮助安全责任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空调外机的正常使用。
附件:1. 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台账明细表
2. 空调外机支架安全检查台账汇总表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