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诉讼须知

当事人及旁听群众注意事项

日期:2015-12-02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阅读:356次 [字体: ] 背景色:        

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参与庭审及宣判活动应注意的事项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我院的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我院公开审理的案件。无论您是当事人还是旁听群众,进入我院法庭,应遵守我院的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进入法庭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入庭。

2、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3、开庭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5、手机一律关闭。

6、禁止进入我院办公区域。

7、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人员 、司法警察有权责令其退出法庭。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