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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

产生房屋纠纷到法院打官司需交纳哪些费用?

日期:2012-04-25 来源: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未知 阅读:467次 [字体: ] 背景色:        

房地产律师解析: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先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方预交,败诉方承担。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的性质及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比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

还需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即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且依法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女口鉴定费、评估费。

法律文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未自觉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向法院预交执行费,执行费按规定由被执行方承担。

委托代理律师进行房地产诉讼,还需向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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