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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主体供给 多渠道保障 构建土地供应新机制

日期:2018-03-16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161次 [字体: ] 背景色:        

多主体供给 多渠道保障 构建土地供应新机制
  
春节过后,杭州又挂牌了3宗80亩“只租不售”的人才租赁住房用地,可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自去年被确定为全国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以来,杭州已第三次公开挂牌出让租赁住房用地,这也是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又一次实际行动。

综合施策 全力落实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根据《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要求,2018-2020年,杭州新增租赁住房总量占新增商品住房总量的30%。为确保方案落地,市国土资源局从自身职能出发,综合施策、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应。一是优先出让人才租赁住房用地。加大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等产业带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做地力度,加快地块配套建设等做地前期工作,在今明两年内优先组织出让。二是全面落实公租房配建要求。主城区商品住宅项目配建比例不低于10%,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配建比例不低于5%,并落实到具体地块。三是继续实施“限地价,竞自持”的竞价规则。对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商品住宅用地,竞价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竞自持商品房屋面积。据统计,市区已挂牌出让5宗“只租不售”的人才租赁住房用地,出让面积约175亩,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包括将于4月4日成交的3宗人才租赁住房用地),市区通过出让竞价自持房屋计180余万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今年1月份市政府批准的《2018年度杭州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储备和做地计划》,市区列入年度出让计划商品住宅用地1.15万亩,按公租房配建要求,预计可建设公租房面积约100余万平方米。

探索

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租赁住房试点

为拓宽租赁住房供给来源,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向国家争取改革试点的政策红利,探索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今年1月,国土资源部、住建部批复《杭州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根据两部批复的《试点方案》,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把握正确方向、保证有序可控、坚持自主运作、提高服务效能”的原则,落实试点地区和试点地块,督促各试点地区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服务指导试点地块优化选址,按试点管理工作要求办理项目选址、审批、建设、验收等手续,以确保试点工作早出成效。

截至目前,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和大江东五个试点地区在摸底调查并积极对接有关镇街、村社基础上,已初步明确了6宗试点地块,总用地面积约60亩,我市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正蹄疾步稳地快速推进。

规范管理

确保租赁住房形成有效供给

为确保竞价自持商品房全部按政策要求进行租赁,去年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住保房管局及时出台《关于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杭州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自持商品房屋管理,强化后续租赁监管。

《细则》要求,企业自持商品房屋原则上应相对集中,按幢布局,并与所在地块商品房屋同步设计,确保自持商品房屋和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公建设施同步开工、同步交付;自持房屋全部用于公开对外租赁,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同时,明确自持房屋全部纳入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管理等后续的监管措施。

实行多元化的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是落实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之举,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应时之举,是构建与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有力之举,市国土资源局的探索实践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垫石铺路,为住房制度改革投石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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