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北京市关于贯彻执行《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加强房屋面积测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9-08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203次 [字体: ] 背景色:        

北京市关于贯彻执行《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加强房屋面积测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3-10

北京市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事务中心、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各房产测绘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10月14日批准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B11/T661-2009,以下简称《规程》),《规程》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各房产测绘单位、相关行业及部门应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规程》。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规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规程》实施之日起,在本市房屋管理工作中,房屋面积测算必须严格执行《规程》,严禁违反《规程》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房屋面积测算工作。原相关规定与《规程》相矛盾的,以《规程》为准。

二、本通知印发之前已完成房屋面积备案的测绘成果,可在申请房屋初始登记时继续使用;本通知印发之前未备案的测绘成果,应依据《规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测绘成果方可备案并用于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附件: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7号(总第81号)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