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政策法规 >> 房产政策

成都市关于2014年第一次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

日期:2017-08-17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88次 [字体: ] 背景色:        

成都市关于2014年第一次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4-15 【作者】 【来源】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房地产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精神,根据住房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含高新区,下同)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公布如下:

一、成都市中心城区不同环域范围土地上按建筑面积计算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经测算后确定为:

二环以内: 11000元/平方米

二环至三环之间: 8800元/平方米

三环以外: 8600元/平方米

二、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按规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

(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

(三)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

三、此标准有效期限为2014年4月20日起至下次标准调整为止。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4年4月15日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