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政策法规 >> 房产法规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的意见

日期:2017-08-03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165次 [字体: ] 背景色:        

上海市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1-4 【作者】 【来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

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意见的通知

沪府办〔201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4日

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租赁补贴标准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45号),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浦东新区8个区为125元;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青浦5个区为95元;金山、奉贤、崇明3个区为65元。

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70%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浦东新区8个区为90元;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青浦5个区为70元;金山、奉贤、崇明3个区为50元。

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40%实施补贴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浦东新区8个区为50元;闵行、宝山、嘉定、松江、青浦5个区为40元;金山、奉贤、崇明3个区为30元。

二、1人、2人家庭的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在前述基础上上浮20%。

三、租金配租家庭的家庭最低保障面积调整为居住面积15平方米。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6日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