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业房产律师网 旗下网站 
北京房地产律师网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政策法规

北京不能上市出售的央产房类别

日期:2016-02-10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587次 [字体: ] 背景色:        

北京不能上市出售的央产房类别

对于央产房,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需要特别注意,在北京有些央产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央产房有以下几种:

(1)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能够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

(2)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

(3)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能够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5)部级干部住房上市出售不按照《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规定办理。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WAP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