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能上市出售的央产房类别
对于央产房,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需要特别注意,在北京有些央产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
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规定,不能上市交易的央产房有以下几种:
(1)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能够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
(2)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
(3)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原产权单位认为不宜公开上市出售的,应报交易办公室备案,并在职工住房档案中注记。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房或与原产权单位有特殊约定的已购公房(规定能够住满五年内容的除外),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或与原产权单位的约定执行。
(5)部级干部住房上市出售不按照《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