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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手房律师解析二手房买卖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律师解析

日期:2012-03-29 来源:北京房产律师网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阅读:193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1:客户李先生有套房出售,没有在办理银行按揭,买方与卖方达成协议认购房产,这样的情况下方式有哪几种?

分析:交易方式有四种:(1)、买方只支付定金,由卖方客户自行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然后双方约定期限在解除抵押手续之日内办理买卖登记等相关手续

(2)、买方支付定金,双方约定由买方支付首期款(银行未还款额度)给卖方解除抵押,但双方须约定几日办理买卖登记手续(此时间不宜超过五日),最好能在拿到产权证当是送件。

(3)、办理转按揭,不建议客户这么做,原因是费用繁多多,各种手续繁琐

(4)、抑制的总合同的房产(已峻工)不可以转按揭未竣工房产可以办理楼花转让。

案例2..客户陈某持产权人为某外地驻本市办事处的产权证,委托书中介公司出售出售,陈某某应提供哪些手续?若该办事处已撤销应出示哪些手续?

回答:①应出示下列材料: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公司章程,产权证,委托书(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国资局批文。

②若该办事处被撤销,应出示如下手续:办事处上级公司关于撤销的决定,公司章程,上级公司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产权证,董事会决议,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上述手续齐全,才能办理销售。

案例3:客户杨某认购房产一套,该房产产权性质为联营体,产权人为A公司,但A公司已于1年前注销。问:该房产出售的产权人为谁?怎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回答:该产权人为A公司办理过户手续需要:(1)A公司在工商局注销登记相关资料,(2)A公司上级机关的证明,即同意此套房产出售的文件,各董事职代会的决议、国资局的批文,及委托授权书须具备以上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案例4:客户孙某出售房产一套,该房产为公有住房未办理产权证,银行按揭,现卖方张某想认购该房产,孙某要求首付50%房款后交房。但张某担心一旦价格上涨,孙某毁约。为保障双方,该协议书应如何拟定?

回答:该协议书应体现如下几点:

①产权位置、价格、面积②何时交付50%首付房款,何时交房化乙方使用,最好在同一天。③签当天支付定金④签协议之日起几日卖方将办理产权证,审批及出售待相关手续给中介公司,防止卖方以后悔约。⑤同时建议买方出公证给中原,用以约束双方权利。

案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买方支付定金,公司代收,现买方无故拖延,迟迟不肯办理合同签证手续,但以不出具书面违约书,致买卖双方均向公司申请定金,公司如何支付?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买卖中应怎样约定条款?

(1)应支付给卖方,但在支付之前,须让让卖方出具证明,内容为:某年某月某日买卖双方签定协议,签协议至今买方不与卖方办理公证等相关手续,多次催促未果,视同为买方违约,特申请定金归卖方所有。

(2)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买卖协议中应约定何时支付定金,由谁代收,在什么时候支付给对方及签定此协议之日内办理合同公证相关手续。

案例7,客户李某预定了一间二手房,是使用权的,由客户方贷款,可以让卖方转成产权,但由买方支付费用,但没说定费用,客户要去办理了才知道,口头上说大概2万左右,后来他又说要3万,但卖方用了老人的年龄,2万多也差不多,但要我们弥补该老人的损失,另加5千元,这种情况下怎么办?

分析:该房屋应属于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要上市进行销售势必要先取得产权,即先向该房屋的原产权单位购买该房屋再转让给买方。而出卖方向产权购买该房屋的价款,即买方转产权的费用应由出卖方自己承担,如果卖方自己承担有困难,也可由买受人先行承担,但该费用应从您购买该房屋的价款中予以扣除。但如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约定都由受人承担的除外。中介公司应该提前在合同中提醒交易双方费用承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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