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不损失
作者:王雅玮
问:购买期房(即商品房预售)已经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很普遍的现象,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不损失呢?
答: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买房前查好开发商“六证一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证”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果是预售性质的还有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注意约定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及办理期限。
(三)如果是预售房屋签订合同后,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买方也可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注: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部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四)因开发商违约办理房屋产权证要通过诉讼等形式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几点都可以来避免因开发商没有进行预售登记而被法院查封或一房二买的问题。